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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工骨折看病花9万元,女子爬塔吊索赔50万被拘,你怎么看?
看到这个问题越发的让人深省,不为别的,只为能够在茫茫人海中博得你关注的眼神,女子爬塔吊何尝不是这样呢?
试想本就深居底层,默默无闻,而突发此事让本就贫困交加的家庭再雪上加霜,无可奈何之际,矛盾一下子就被激化开来,矛头自然也就指向了其丈夫所在的工厂。
再细看,女子难道就不知道她这样做工厂也不可能赔她50万么?我觉得她心里是清楚的,但他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什么呢?因为不甘心,为什么我要选择沉默,为什么我不呐喊出这个社会给我带来的心理阴影?
从古至今,深处底层的总是很难发表自己的心声,尽管信息高度发达今天,你卑微的身份想要博得一丝关注也是举步维艰,使得你被迫做出不理性的行为。
生活中常常遇到和关心的问题。
先从医生的角度谈论,踝关节骨折,医药费已经花了九万,治疗已处于基本痊愈状态。再不用药,最多一年半的时间,可以痊愈。股骨头骨折,对人有影响,你这种对于今后工作生活几乎没影响。
从法律角度分析,9万元医药费对方已付,在当场警察协商处理,再付20万,当看到钱后再涨到50万。你这种行为,大家都会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就不说这个。再说这20万,先前我说过一年半的时间痊愈,在这段时间,算工资15万,还有5万。不能说你赚了5万,因为受伤给你造成了不方便。
农民工辛苦,永远只有自己知道。这15万,年薪是一年10万,你将付出多少汗水,受过多少白眼,难道你还不知道吗?何况是20万呢。
拘留10天,希望你能醒悟,抽空学点法律知识,今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刚才我看了许多答主的答案,基本都是一面倒,说女子不好,我想说,如果钱那么好要,为什么近年来这么多以死相逼的事情,有人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你们知道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这个钱并不是你们想象中那么好要的,一个拖字,能把人给拖死,我们农民工有几个懂文化的,有多少人被拖的,被逼走上绝路的,希望大家不要站着说话不嫌腰疼。
有人说这个病,就是普通的骨折,我想说如果是普通的骨折的话。绝对花不到9万块钱,因为这件事情,笔者并不太了解我也不好妄下定论,但是我感觉其中必有隐情。
事情经过:3月15日12时57分,塔吊上扬言要跳下来的女子姓王,系工地工人杨某某的妻子。杨某某于2017年10月份在工作期间因堆放砖块倒塌,致其脚踝处骨折,事发后工地负责人将其送医治疗,并先后支付医疗费用9万余元。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进行协商,但因杨某某索要赔偿数额巨大,致使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从这篇报道看,感觉就是女子敲诈,但是现在的报道都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真实的情况大家并不清楚。
最终我们民工只能拿命要钱,不是被逼无奈,我想问谁愿意用命来敲诈他人呢?
最后希望此事能得到圆满解决,不能寒了民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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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伤者表示同情。但是同情不等于认同这种做法,看了对***经过的介绍提出一些自己的不太成熟的看法。
我们按顺序疏理一下事情的经过,受伤一一住院一一索赔一一拘留。
先说一下受伤和住院。该工人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施工方及时地将其送医进行救治,在救治过程中施工方承担并支付了发生的费用9万余元,并认可是工伤。可以说这点施工方做的可圈可点。
再说索赔。工人工伤后有权依法向单位申请赔偿。注意,这里说的是“依法”。单位也有依法向伤者给予赔偿的义务。那么工伤方行使了自己的权力,施工方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关于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分歧呢,很显然是赔偿额度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怎样消除分歧,双方达成共识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就牵涉到上面提到的依法问题,这点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国家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都是就高不就低,(个别企业也许不是)也就是说多数都高于国家规定的上限。
最后说一下拘留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引起大家讨论的关键。其实这个问题虽然和整个事密不可分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伤者妻子以及伤者如果对施工方赔偿不满意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寻求解决,而不应该以生命相威胁对方答应自己的要求,而且在满足要求后,又变本加利的提出新的要求,由此也可以看出该女子有敲诈的嫌疑,当然,是不是敲诈要由法律来评判。我要说的是,该女子除了自己表示对施工方不满意之外还组织亲属等无关人员进行参与很显然这是不当的举动,施工方为了防止事态的扩大报警也在情理之中,而警方对该女子的拘留如果认定为寻衅滋事扰乱治安的话也不为过。
综上,在此也提醒广大的当事双方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懂得依法进行***,如果不依法***触犯了法律,那么受害的还是我们自己。
看了题目心里挺气愤,以为又是工地耍横被逼无奈,去了解了一下好像不是那么回事:3月15杨某某及妻子和多名亲属来到马家湾农科所宝塔区实验小学一工地就工伤索赔一事进行协商,协商无果杨某某妻子竟爬上工地的塔吊扬言不给钱就跳下去,施工方立即报警。
民警迅速来到现场并找工地负责人了解是***况,
经了解杨某某去年十月份工作期间脚踝处骨折,事发后工地负责人将其送往医院并先后支付9万余元医疗费用,事后双方因索赔数额相差太大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民警对杨某某妻子王某某进行两个多小时的劝说,王某某要求工地方拿20万过来就下去,可对方把钱拿来后王某某又加价到50万。民警不断向其亲属及杨某某说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法规,要求劝王某某快下来,经过长达五个多小时的劝说,王某某终于在在民警及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安全从塔吊上下来。目前王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拘留10日。在我看来杨某某及妻子的行为根本不是想索赔而是趁机敲诈勒索,拘留十日都少了,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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